一、按照“森林法”,森林分为以下五类:
(一)防护林: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、林木和灌木丛,包括水源涵养林,水土保持林,防风固沙林,农田、牧场防护林,护岸林,护路林;
(二)用材林: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,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;
(三)经济林:以生产果品,食用油料、饮料、调料,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;
(四)薪炭林: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;
(五)特种用途林:以国防、环境保护、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,包括国防林、实验林、母树林、环境保护林、风景林,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,自然保护区的森林。
实践中,常将防护林、特用林称为公益林,将用材林、经济林、薪炭林称为商品林。
二、按照森林外貌,森林分为三大类:
(一)针叶林。
(二)针阔混交林。
(三)阔叶林。
根据气候带的差异,每一类森林可分为多个小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