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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主要结果(2009-2013年)
  一、基本情况
  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于2009年开始,到2013年结束,历时5年,组织近2万名技术人员,采用国际上公认的“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方法”,以省(区、市)为调查总体,实测固定样地41.5万个,全面采用了遥感等现代技术手段,调查、测量并记载了反映森林资源数量、质量、结构和分布,以及森林生态状况和功能效益等方面的160余项调查因子。
  二、清查结果
  全国森林面积2.08亿公顷,森林覆盖率21.63%。活立木总蓄积164.33亿立方米,森林蓄积151.37亿立方米。天然林面积1.22亿公顷,蓄积122.96亿立方米;人工林面积0.69亿公顷,蓄积24.83亿立方米。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分别位居世界第5位和第6位,人工林面积仍居世界首位。
  清查结果表明,我国森林资源呈现出数量持续增加、质量稳步提升、效能不断增强的良好态势。两次清查间隔期内,森林资源变化有以下主要特点:
  一是森林总量持续增长。森林面积由1.95亿公顷增加到2.08亿公顷,净增1223万公顷;森林覆盖率由20.36%提高到21.63%,提高1.27个百分点;森林蓄积由137.21亿立方米增加到151.37亿立方米,净增14.16亿立方米,其中天然林蓄积增加量占63%,人工林蓄积增加量占37%。
  二是森林质量不断提高。森林每公顷蓄积量增加3.91立方米,达到89.79立方米;每公顷年均生长量增加0.28立方米,达到4.23立方米。每公顷株数增加30株,平均胸径增加0.1厘米,近成过熟林面积比例上升3个百分点,混交林面积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。随着森林总量增加、结构改善和质量提高,森林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。全国森林植被总生物量170.02亿吨,总碳储量达84.27亿吨;年涵养水源量5807.09亿立方米,年固土量81.91亿吨,年保肥量4.30亿吨,年吸收污染物量0.38亿吨,年滞尘量58.45亿吨。
  三是天然林稳步增加。天然林面积从原来的11969万公顷增加到12184万公顷,增加了215万公顷;天然林蓄积从原来的114.02亿立方米增加到122.96亿立方米,增加了8.94亿立方米。其中,天保工程区天然林面积增加189万公顷,蓄积增加5.46亿立方米,对天然林增加的贡献较大。
  四是人工林快速发展。人工林面积从原来的6169万公顷增加到6933万公顷,增加了764万公顷;人工林蓄积从原来的19.61亿立方米增加到24.83亿立方米,增加了5.22亿立方米。人工造林对增加森林总量的贡献明显。
  五是森林采伐中人工林比重继续上升。森林年均采伐量3.34亿立方米。其中,天然林年均采伐量1.79亿立方米,减少5%;人工林年均采伐量1.55亿立方米,增加26%;人工林采伐量占森林采伐量的46%,上升了7个百分点。森林采伐继续向人工林转移。
  清查结果表明:我国森林资源进入了数量增长、质量提升的稳步发展时期。这充分表明,党中央、国务院确定的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,实施的一系列重点林业生态工程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  三、存在问题
  我国仍然是一个缺林少绿、生态脆弱的国家,森林覆盖率远低于全球31%的平均水平,人均森林面积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/4,人均森林蓄积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/7,森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、质量不高、分布不均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,林业发展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。
  一是实现2020年森林增长目标任务艰巨。从清查结果看,森林“双增”目标前一阶段完成良好,森林蓄积增长目标已完成,森林面积增加目标已完成近六成。但清查结果反映森林面积增速开始放缓,森林面积增量只有上次清查的60%,现有未成林造林地面积比上次清查少396万公顷,仅有650万公顷。同时,现有宜林地质量好的仅占10%,质量差的多达54%,且2/3分布在西北、西南地区,立地条件差,造林难度越来越大、成本投入越来越高,见效也越来越慢,如期实现森林面积增长目标还要付出艰巨的努力。
  二是严守林业生态红线面临的压力巨大。5年间,各类建设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面积年均超过200万亩,其中约一半是有林地。局部地区毁林开垦问题依然突出。随着城市化、工业化进程的加速,生态建设的空间将被进一步挤压,严守林业生态红线,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底线的压力日益加大。
  三是加强森林经营的要求非常迫切。我国林地生产力低,森林每公顷蓄积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131立方米的69%,人工林每公顷蓄积量只有52.76立方米。林木平均胸径只有13.6厘米。龄组结构依然不合理,中幼龄林面积比例高达65%。林分过疏、过密的面积占乔木林的36%。林木蓄积年均枯损量增加18%,达到1.18亿立方米。进一步加大投入,加强森林经营,提高林地生产力、增加森林蓄积量、增强生态服务功能的潜力还很大。
  四是森林有效供给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的矛盾依然突出。我国木材对外依存度接近50%,木材安全形势严峻;现有用材林中可采面积仅占13%,可采蓄积仅占23%,可利用资源少,大径材林木和珍贵用材树种更少,木材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。同时,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脆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,生态产品短缺的问题依然是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。
  四、对策措施
  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大力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,着力增加森林总量、提高森林质量、增强森林功能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,努力推动我国林业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。
  一是狠抓资源保护管理,严守林业生态红线。科学划定并严格落实林业生态红线,制定最严格的林业生态红线管理办法。全面贯彻落实《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》,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额管理。严控经营性项目占用林地,逐步推行林地的差别化管理,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。坚持不懈抓好森林防火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。建立健全严守林业生态红线的法律、法规,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,坚决遏制非法征占林地和毁林开垦现象。
  二是狠抓林业生态工程,确保实现双增目标。进一步增加造林投入,扎实推进宜林地的造林绿化进程。加大科技支撑力度,有效提高造林成林率。加快推进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修复,继续实施好林业生态建设工程,对重点生态脆弱区25度以上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继续开展退耕还林。积极推进平原绿化、通道绿化、村镇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,充分挖掘森林资源增长潜力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,建立健全省、市、县三级森林增长指标考核制度,实行年度考核评价。
  三是狠抓林业全面改革,增强林业发展动力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进一步改革和创新集体林采伐管理、资源保护、生态补偿、税费管理等相关政策机制。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,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。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,按照公益事业单位管理要求,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场生态公益功能定位,理顺管理体制,创新经营机制,完善政策体系。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,加强对林权流转交易的监督管理。大力推行林业综合执法和行政审批改革,强化林业执法监管职能,规范审批行为。
  四是狠抓森林科学经营,提升森林质量效益。建立森林经营规划制度,形成国家、省、县三级森林经营规划体系。完善森林经营补贴制度,加强森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。重点推进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工作,带动全国森林经营科学有序推进。逐步停止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主伐,促进天然林资源的休养生息。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、工业原料林以及珍贵大径材林,加快推进木材储备基地建设,不断增强木材和林产品的有效供给能力。

 

相关链接: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主要结果(2004-2008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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